【記者盧世光/綜合報導】中央111年宣布推動擴大租金補貼方案,由中央全額補助地方民眾,減輕租屋負擔,政策行之有年,但內政部近日突來函表示因應經費縮減,要求各縣市共同分攤;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17日受訪表示,中央此舉不僅對地方財政造成負擔,也影響租戶重大權益,她要替地方民眾請命,盼中央繼續給予民眾補貼;另因中央已刪減許多地方補助,因此地方也較無能力分攤,希望維持現狀,避免影響民眾權益。
台中市長盧秀燕17日出席人事處新任處長宣誓典禮後受訪,對於中央租金補貼突要求地方自籌經費,她強調,中央此業務本來用意是好的,因為很多民眾有房屋租金壓力,於是中央提出每年300億元,對全國民眾進行租金補貼,經費由中央直接撥給審核通過的民眾,直接入戶,沒有經過地方政府。
以台中市來講,112至113年平均每年獲得核撥的戶數約8萬戶,113年至114年每年暴增到約15萬戶,每戶可得到的中央租金補貼大約3000多元;但最近中央突然宣布經費縮減,要地方幫忙出錢。對此,她要替租戶請命,盼中央此業務一定要穩定,不要一下有一下沒有,這樣不好,該政策既然行之有年,那強烈建議應該要維持,繼續給予民眾補貼。
盧市長更說,租金補貼業務本來就是中央的,台中已經被中央刪減許多補助,最近才被刪減一般性補助款32億元,市府仍在努力籌措中,因此較無能力分攤,很抱歉。她也提到,既然中央過去都維持這麼多的補助額度或戶數,盼政策能夠繼續,規模也不要縮減,維持現狀由中央直接補助給所有租戶。
住宅處表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為行政院內政部111年起自行提出的政策,原先中央除負責撥款與平台建置,也處理多數審查與通知作業,地方僅為輔助角色。自112年起,中央逐步將審查、補件、甚至准駁與溢領處理責任移交地方,補貼推行初期,平均補助戶數約8萬戶,113年至今年擴大補助後已突破15萬戶,顯見民眾需求殷切。
然而,此為中央主導政策應預期的後果,不應由地方政府承擔經費缺口。以台中市為例,因補貼申請量約近20萬戶居六都之冠,若須自籌配合款高達21億元,將嚴重排擠地方財政,建議內政部應啟動協商,邀各縣市討論負擔方式、地方財力及民眾權益等事宜,確保民眾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