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因偵辦詐欺案件,透過大數據分析,得知某詐欺集團使用之自小客車長期於臺中、苗栗等地區流竄,研判該車係負責向車手收取詐欺款項之交通工具;經連日跟監蒐證,趁張姓車手(女,60歲)上車交付款項時,一舉查獲該車手及車上之何姓收水成員(男,20歲),並查扣與被害人面交之黃金、收據等證物。

該詐騙集團分工細膩,於國際黃金價格飆漲之際,在臉書上刊登欲高價收購黃金之一頁式廣告,鎖定想投資黃金的民眾。本案羅姓被害人(女,58歲)誤信話術並聽從指示向銀樓購買2塊黃金(總重6兩,折合新臺幣96萬元),並交付予該集團「假專員」之張姓車手,所幸警方已掌握該集團於中苗地區流竄之作案車輛,於該車手交付黃金予何姓收水成員之際一舉查獲。

由於警方行動迅速,被害人於交付財物後不到 1 小時便接獲破案通知,激動表示:「沒想到血汗錢還能找回來!」,警方也趁機向被害人實施識詐宣導,被害人也對警方的偵辦經過表達高度的感謝,全案經警詢後依法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於114年底起訴在案,彰顯警方對於偵辦詐欺犯罪不遺餘力,嚴正打擊犯罪之態度。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紀延熹表示,打擊詐欺為警方當前重點工作,假交友、真詐財之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提醒民眾於網路交友時,談及賺錢機會及投資等話題,務必謹慎、切勿上當;於網友提出金錢要求時,千萬不要匯款或借款。內政部警政署打詐儀錶板每日均有公布全臺詐騙手法及案例,如發現可疑詐欺情事,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加強求證,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行動,全面遏止詐欺犯罪,確保民眾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