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出遊防蚊蟲 中市環保局提醒:選擇合格環境用藥

【記者盧世光/台中報導】中秋月圓人團圓,也是闔家歡聚出遊的好時機。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提醒,戶外場所賞月旅遊或聚會,使用環境用藥如防蚊液防蚊時,一定要選擇環境部核准的合格環境用藥,才能有效防蚊,安心過好節。

環保局說明,一般日常生活中常使用驅除環境中蚊蟲的防蚊液、防蚊掛片、殺蟲劑(蟑螂藥、螞蟻藥)、殺蟎劑及殺鼠劑等商品,都屬於「環境衛生用藥」,必須要經過環境部核准後才能製造販賣,未經核准之藥劑可能會對人體健康及環境造成危害,民眾可至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 https://mdc.moenv.gov.tw/PublicInfo/Permit/ )查詢合格環境用藥。

民眾選購環境用藥依循原則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選購環境用藥記得「4要」原則。第一「要對症」,確認防治對象;第二「要合法」,產品外包裝上有環境部核准「環部衛製字」或「環部衛輸字」或「環衛藥防蟲字」許可證字號;第三「要時效」,確認產品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限,避免買到過期劣藥;第四「要識標」,依產品外包裝標示說明正確使用,才能安心、安全使用。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網頁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除要購買合格的環境用藥,近年來民眾出國旅遊頻繁,從國外攜回少量防治病媒蚊蟲等產品,僅能自用,不可以透過網路平台廣告販賣,違法販賣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環保局再次提醒,民眾出遊一定要記得做好防蚊措施,建議穿著淺色長袖衣褲,及使用環境部核准含有敵避(DEET)、派卡瑞丁(Picaridin)、IR3535等成分的防蚊液,減少病媒蚊叮咬風險,遠離登革熱威脅。

環境衛生用藥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