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市民權益!中市府稽查愛爾麗 要求刪除「放棄追訴權」條款

【記者李瑞華/台中報導】針對知名醫美集團「愛爾麗」疑似偷拍案件引發退費爭議,台中市長盧秀燕今(8)日重申,業者除應妥善處理退費事宜,更不得以退費為條件要求消費者放棄法律權利。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與衛生局今日聯合前往該集團台中分店稽查,針對退費文件中涉及「放棄其他民刑事請求權」等爭議條款進行查核,要求業者立即修正不當內容,保障消費者權益。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此案是因可歸責於業者之事由,致消費者無法安心接受原契約服務,業者既同意退還尚未施作課程費用,即應依法妥善履行,不應再附加限制消費者權利之條件。尤其退費文件若要求消費者拋棄人格權損害賠償請求或其他法律權利,已涉及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所強調之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亦有不當限制消費者權益疑慮。市府稽查小組已當場要求業者刪除相關文字,並限期改善。

衛生局表示,依《醫療法》第72條規定,醫療機構對病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針對此案除由檢警持續釐清是否涉及非法攝錄設備外,衛生局也針對診所內諮詢室、針劑室及診療室等區域設置監視設備情形進行行政調查,確認是否涉及未具特定用途或未經病患同意之攝錄行為,相關資料已移送檢察機關偵辦;後續如司法調查確認違法,將依法究責裁處,絕不寬貸。

法制局提醒,民眾辦理退費時,如發現文件中載有「放棄此件其他民刑事請求權」或「不得對外發表言論」等與退費無直接關聯之內容,可要求業者刪除後再行簽署;若因拒絕簽署相關條款而遭拒絕退費,建議民眾保留現場照片或相關證據,並提出消費申訴,由市府協助處理。另市府也持續與行政院消保處及消基會保持聯繫,若後續啟動團體訴訟,將全力協助台中市民爭取應有權益。

法制局補充,今日現場稽查時,崇德店上午約有20人完成退費登記,業者表示相關表單為既有退費格式,並非針對此案特別擬定,現場亦有專人協助辦理退費;經消保官要求後,業者已同意刪除相關棄權條款。另文心店稽查時,相關文字已完成刪除。

台中市政府強調,市民隱私安全與消費尊嚴沒有妥協空間,市府將持續嚴格把關醫療與消費環境,守護每位市民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