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瑞華/綜合報導】彰化縣政府賣台中市海線地區土地20公頃,13年淨賺99億元,議員楊典忠等質詢時,痛批市政府不應以「土地不是我們的」為由消極處理。建議市府應透過跨域治理平台,與彰化縣政府合作開發,建立「跨域治理協議機制」,共同規劃台中港區土地開發、產業引進、生活機能建設,並向中央內政部或國發會協調這樣跨縣市土地治理制度,土地所有權與行政治理權限應一致,避免割裂治理與資源配置失衡。
台中市議會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楊典忠、林祈烽、施志昌、鄭功進針對彰化縣政府處分台中市海線土地提出質詢;楊典忠表示,自台中縣市合併至今,彰化縣政府陸續處分台中市海線地區公有土地,13年累計處分68筆、總面積超過20萬平方公尺,實收金額高達99億多元,面積超過市府近期公告的超巨蛋,他質疑,依據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公有土地應盡量保持公有,不以出售為原則,難道台中市政府、彰化縣政府把「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當屁嗎?況且這些在台中市清水區的土地,卻由外縣市政府主導處分,台中市政府、台中市議會無權管轄或參與決策,當地民意與區域發展需求恐被忽視,他要求市府應建立跨域治理平台,加強公有土地合作開發,促進區域發展。

都市發展局長李正偉解釋,過去日本時代台中州的行政區域範圍包含今天的彰化縣,後台中州再被細分為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等行政區,分產時海線地區部分土地被分給彰化縣。
對於議員質問,市長盧秀燕表示,正在興建中的清水國民運動中心,開工之初就發生部分土地屬於彰化縣政府,我們就是用價購方式向彰化縣政府購買,七期文心森林公園的圓滿劇場也是與台體大交換土地,所以只要台中市海線有需求,市府就會如清水國民運動中心方式進行跨域合作。
楊典忠指出,民國38年國民政府將台中州分產給台中縣市、彰化縣、南投縣等單位,彰化縣政府成為台中市海線地區的超級大地主,台中縣市合併升格至今,13年總共處分68筆土地,土地面積達20萬5975平方公尺,實收金額達新台幣99億6百萬元,而且目前已經通過彰化縣議會審查通過待處分的台中港土地超過2萬9000平方公尺(約9000坪),後續將持續處分,彰化縣政府今年初公告招標兩筆土地設定地上權,雖首輪流標,據傳將於七、八月再次辦理招標。
楊典忠表示,台中市行政轄區內的土地,卻由彰化縣政府處分,治理邏輯混亂,而土地只要彰化縣議會通過,即可對台中市土地決策處分,台中市議會、市府完全無決策參與機制,恐未顧及當地民意與區域發展需求,土地使用與開發未與在地政府協調,更將導致公共設施供應落差、交通系統不銜接、土地利用無法整體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