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機車深夜擦撞雙雙受傷送醫 警呼籲:閃光號誌路口「支道車禮讓幹道車」

【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中市警局第二分局交通分隊於113年02月28日22時42分許接獲民眾報案表示,在北區三民路三段291巷口有二部機車發生踫撞並受傷,員警立即趕赴現場查處。


經員警查處係,熊女(91年次)騎乘普重機車沿三民路三段291巷(閃紅燈)往三民路三段方向行駛時,與楊女(90年次)騎乘普重機車沿三民路三段路(閃黃燈)往錦中街方向行駛發生碰撞,熊女頭部、手、腳等處受傷,由119送往中國醫急診室就醫,現仍昏迷急救中;楊女頭部、手、腳等處受傷,亦由119送往中國醫急診室就醫,經治療後意識清楚,熊女因受傷無法實施酒精濃度測試,另經由醫院抽血檢測中;楊女經員警施以酒測呼氣值為0.00mg/l,目前已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影像,釐清肇事過程,詳細肇事原因轉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
第二分局分局長周俊銘表示,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線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特別呼籲民眾,路口因為有各方向的車輛、行人,交通相對複雜,又有視覺死角,通過路口時,唯有「減速慢行」,並且「提高警覺」,才能保障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