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大誠分駐所值班警員顧玳瑋於112年10月25日凌晨2時許,執行旅宿業投宿人員清查時,竟發現臺灣大道一段上的旅店內旅客名單中竟有一位在監之人,遂立即通報線上巡邏員警梁鈜堯、賴韋儒前往該飯店查證,並查獲以他人證件投宿之曾姓詐欺通緝犯。

經梁、賴二員抵達該旅客的房門口後敲門且不敢大意,見一名睡眼惺忪的男子緩緩的將房門打開,梁員立即要求該男子提供人別資料供身分查證,惟該男子所報之身分證字號所顯示之頭貼與其面容明顯不符,該男現場仍極力辯駁,並強調警用電腦內的照片為舊照,現在身形面貌發福許多,惟梁、賴二員篤信該男所報為他人資料,肯定有詐,該男見狀自知事跡敗露,遂向員警坦承其身分為曾OO(56年次),經查詢後發現曾男為詐欺通緝犯,因不想入監服刑,遂在逃亡期間利用他人之證件投宿躲避追緝,孰不知遭冒用之人竟已入監服刑,自己也難逃法網終遭員警逮捕。


第一分局分局長吳燕山在此呼籲,民眾若有觸法遭起訴、判刑,或因司法案件收到法院、地檢署傳票,應依照指定時間或於期限內到案說明;另近來詐欺案件頻傳,此類行為害人不淺,切勿以身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