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桶屍命案宣告偵破 死者前女友收押禁見

【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台中神岡區10月26日發生驚悚桶屍命案,一名失蹤3年的陳姓男子遭水泥封在塑膠桶中,經檢警調查後,發現藏屍的塑膠桶、現場遺留的水泥攪拌器,都是陳男前女友購買的,檢察官認為她涉嫌重大,22日晚間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日前於111年10月26日接獲民眾報案神岡區廠房內有一身分不明以水泥封層之桶屍,警方獲報後立即封鎖現場、迅速通報警察局(刑警大隊、鑑識中心)展開現場相關人、事、時、地、物等的調查與鑑識及報請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10月26日報案當日,出身刑事體系的警察局局長蔡蒼柏立即召集刑事業管副局長鄧學鑫、刑警大隊、鑑識中心等第一時間組成專案小組,針對現場的廠房及案件態樣展開偵查、鑑識、蒐集相關跡證,立即於2小時內,旋即掌握廠房承租人身分且針對桶屍承裝桶存在的態樣,清查現場遺留的物品、證物,加以辨別與查證來源等,查證並掌握上述涉案情事後,即刻鎖定涉案人身分。

警方表示,本案歷經近月時間的蒐證、調查、鑑驗結果等,並經老刑警經驗的局長、副局長每日親自指揮偵辦,確定身分為失蹤3年之陳姓男子,查陳男與犯嫌為前男女朋友關係,雙方疑似有金錢及感情糾紛,陳男失蹤後,犯嫌刻意營造陳男尚活著之假象,企圖拖延陳男家人報案之時機。

縱使,本案雖事發已久,但警察局蔡局長、鄧副局長及地檢署檢察長等均高度重視,並指派襄閱檢察官、主任檢察官及檢察官等與警方組成聯合專案小組,投入大量心血,日夜偵辦,在檢警方持續不懈、抽絲剝繭之積極偵查,終於拘提涉嫌重大之蔡姓犯嫌,經由檢察署向法院聲請羈押,經裁定收押禁見。

檢警強調,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臺中市警方有案必破,任何重大犯罪均能在短時間之內偵破,犯罪者勿心存僥倖到台中市犯案,檢警絕不容許任何犯罪在臺中市發生,維護良好治安責無旁貸。

受訪人:豐原分局偵查隊隊長陳俊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