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檢民眾擅離指定住所 台中市府依春節檢疫專案重罰30萬

【記者張品君/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C姓(化名)男子1月12日自中國大陸入境,選擇春節居家檢疫措施A方案,並於南屯區防疫旅館進行14天居家檢疫,豈料1月23日凌晨飯店緊急通報警方,C姓民眾竟違規擅離外出,警方接獲通報後並會同南屯區公所里幹事前往現場進行訪查。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經查C男擅離指定住所逾6小時,違返春節檢疫專案,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及春節專案裁罰基準,開罰30萬元。

吳局長說明,此案警方獲報後即前往C男入住的防疫旅館查調,確認C男確實未在房內,撥打C男手機及所留市話,不是顯示關機中就是無人接聽,似乎刻意躲避調查;警方隨後檢視該防疫旅館監視器,發現C男於0時28分步出房間後,以搭乘電梯及走樓梯方式,自地下室停車場出口步行離開,直至當日上午7時10分才返回防疫旅館房間,C男違規事證明確,南屯區公所也隨即報請市府衛生局強制移送C男至集中檢疫所。

居檢民眾擅離指定住所-違反春節檢疫專案重罰30萬

吳局長指出,此次C男違反居家檢疫規定,擅離指定住所長達6小時以上,違規情節重大,涉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規定,民政局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及春節專案裁罰基準,開罰30萬元。

民政局提醒,春節檢疫專案期間,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首次擅離即移至指定場所集中檢疫,另縮短擅離時間加重裁處,過去擅離1小時處10萬元罰緩,現在則提高處20萬元罰鍰,並依照擅離時間最高可處以100萬元罰鍰。另外,春節期間,各區公所居檢關懷不打烊,防疫人員仍會堅守崗位,關懷每位在台中市居家檢疫的民眾,也請民眾務必遵守檢疫規定,保護自己與家人朋友。

防疫旅館監視器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