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酒後糾紛引口角 警依法送辦

繼中所副所長陳孟伯受訪

【記者熊元驥/台中報導】11月5日2時8分許,警方接獲中區平等街與光復街口發生口角糾紛,警一分局獲報後立即前往查處,現場已無糾紛情形,經了解一名呂姓男子(男,63歲)與其三名友人一同飲酒後,與林姓男子(男,68歲)一言不和而發生爭執,呂姓男子隨手撿起地上的物品朝林姓男子揮舞,導致林姓男子受傷送醫後無大礙。呂姓男子又與一名羅姓友人(男,49歲)發生爭執。本案將相關人等皆以傷害罪帶案及移送偵辦。
警方呼籲, 警方對於維護社會秩序及市民用路安全責無旁貸,針對任何違法之脫序行為均強勢執法,絕不容許不法行為,以維護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