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10年「交通安全月」 齊心守護交通安全

【記者熊元驥/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察局統計107年、108年、109年全國行人於路口交通事故亡人數為197人、209人、217人,行人在交岔路口死亡數攀新高;為降低交岔路口交通事故,臺中市政府響應交通部10月「交通安全月」活動(期程為10月1日至10月31日),臺中市110年交通安全月具體作法如下:

一、宣導主軸:

(一)提醒速度較快的汽、機車行經路口時:

1.「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

2.「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方有無人車」

3.「停:暫停,讓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先行」

(二)速度較慢的行人則應:

1.「停:穿越道路前先停下,在安全處等候」

2.「看:左看右看再左看,注意轉彎車」

3.「聽:隨時聆聽四方車輛聲音來向」

謹記以上口訣,就能避免交通危害發生,共創安全交通環境。

二、執法部分:持續執行「110年路口安全大執法實施計畫」,於轄內各路口(不限定10大多事故及多違規路口),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5項違規取締項目加強執法工作。

本局交通安全宣導迄今已辦理327場、專題演講116場、交通安全廣告宣導:LED跑馬燈託播達846萬9,587檔、短片(短語)託播32萬9,400檔、公車站體燈箱廣告22面等,宣導人數累計41萬6千餘人,宣導效果深植市民朋友心中、永保交通安全概念。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松寅提醒民眾要遵守交通規則,駕駛接近路口時要減速注意車前狀況,並禮讓行人,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另為維護用路人的安全,將加強轄內易肇事路口違規取締,增進民眾相關交通安全觀念,保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蔡蒼柏呼籲,透過全面宣導提升民眾安全意識覺醒,喚起全民對交通安全的意識及認識交通事故的風險,強化大家對於「路口安全」的重視。另交通執法是為保護民眾行車安全,提醒全體市民以遵守交通安全為美德,不僅有警察貼心的服務,也為自己及家人舖陳一條平安回家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