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公車業者勞動條件差 勞工局:6家違反勞基法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台中市近來發生多起公車意外事故,市議員謝明源、邱素貞、陳淑華、蕭隆澤15日在議會質詢時,質疑台中市區客運業者因為「嚴重缺工」問題,導致司機過勞情形而造成意外。要求勞工局提供客運業者必要協助,如有缺工情形,應協助業者招募、訓練,以減少市區客運肇事率。

謝明源等議員要求勞工局協助客運業者招募訓練司機

台中市議會14日召開民政委員會業務質詢。謝明源議員表示,台北市勞動局最近公布針對市區客運司機的勞動條件及職場健康保護進行檢查,結果12家客運業者全數違法,違規態樣包括「輪班間隔未達11小時」(勞基法34條第2項)、「違反工作4小時需休息30分鐘」(勞基法第35條)、「工作超時」(勞基法32條第2項)等,而違規缺失主要原因是「嚴重缺工」。謝議員詢問勞工局,台中市區客運業者是否也有「嚴重缺工」問題導致司機過勞情形?勞工局是否有掌握各家客運業者司機勞動情形?

謝明源說,司機休息時間不足,可能會有疲勞駕駛疑慮,影響乘車大眾及市民的交通安全,以今年為例,台中在5月份發生司機因腦中風而衝撞九輛車的事故、10月份就發生兩起司機因暈眩、疑似疲勞駕駛而衝撞車輛、號誌桿的事故。謝明源要求勞工局,對於這些情況應該了解問題並提供必要協助,例如若是有缺工情形,是否能協助業者招募、訓練,或要求業者落實司機員的健康檢查等,期望能減少市區客運肇事率,保障司機及大眾安全。

勞工局表示,今年截至9月,勞工局已針對公共汽車客運業及遊覽車客運業合計11家實施專案勞動檢查,查獲6家違反勞動基準法,包括未依規給假、工時過長等情形,累計開罰59萬元,勞工局已要求業者立即改善,維護勞工權益及公共安全。

勞工局長吳威志強調,勞工局未來將持續規劃法遵訪視,配合中區職安衛生中心及台中區監理所實施勞檢,要求業者符合勞基法規定,並持續改善工作環境與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