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世光/綜合報導】清明節高雄傳出的疑似春捲食物中毒案,截至6日上午9時,衛生局共接獲10家醫療院所通報134人,該局並查出這起疑食物中毒案肇因的攤商,竟隱匿且規避吐實潤餅材料的蛋品及肉絲,導致疫情調查欠缺完整,被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加重裁罰36萬元,同時因食安風險情節重大,而使就醫人數持續增加,全案已同步移送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指出,因這起食安事件,已影響到多位民眾就醫,經流行病學初步研判,販售潤餅的攤商,其食材存有重大疑慮,明顯危及消費者身體健康,為避免食安風險擴大,5日稽查人員到場查察時,就依法要求業者,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
針對攤商第一時間未能主動配合,甚至有規避妨礙行為,衛生局表示,5日上午前往稽查第一時間,業者對自家春捲所包的食材,僅提供三菜(豆芽菜、高麗菜、紅蘿蔔)、蛋白質(香腸、豆干)、調料(糖粉、花生粉)。
後經調查內容物,其實還有蛋品及肉絲,稽查人員向業者確認無誤,但遭刻意隱匿拒絕,並規避吐實蛋品和肉絲,使得疫情調查研判恐不夠完整,衛生局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加重裁罰業者36萬元,同時因食安風險情節重大,而使就醫人數持續增加,全案已同步移送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又說,經查該案攤商「無投保產品責任險」,相關消費者若證實因食品中毒就醫,依法可依據「就醫單據(如診斷證明書),針對醫療費用、減少工作收入、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請求賠償」,雙方若無處理共識,消費者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專線:1950)申訴尋求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