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姆士熊/台中報導】桃園地檢署國土專組檢察官賴瀅羽繼前破獲化工廠以廠房筏基掩埋千公噸廢棄物案,循線追查發現旗下食品公司委託不具資格環保公司處理報廢食品與藥品,該環保公司卻長期在新北市深坑區設立非法場地,向不知情之食品、藥廠客戶收取報廢食品及藥品,並拆包、混水、倒桶,再偽裝成「水肥」送進污水廠,甚至偷排景美溪,並查出2名台北市環保局稽查員涉嫌長期收受饋贈,包庇業者逃避檢查,讓不法流竄多年。桃檢署今(27)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廢棄物清理法及刑法等,對環保公司及成姓負責人等21人追加起訴。

桃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說明,檢察官賴瀅羽偵辦化工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時,發現其旗下食品公司先後於111年12月19日、112年12月28日及113年12月27日委託不具合法處理資格之環保公司清運報廢食品。另外,該環保公司長期在新北市深坑區設立非法場地,向不知情之食品、藥廠客戶收取報廢食品及藥品,並拆包、混水、倒桶,再偽裝成「水肥」送進污水廠,直接偷排景美溪。成姓負責人不僅偽造污水廠、焚化爐文件,欺騙食品、藥廠客戶,還與某企業社北區葉姓現場負責人合作,調派無未領有許可證之車輛運送廢棄物。他們非法清除、貯存、處理報廢食品及藥品等廢棄物,時間自108年7月至114年2月間止,長達數年,影響環境與食品藥品銷毀安全甚鉅。

此外成姓負責人、李男知悉2名楊姓稽查員具有稽查權責,為與之建立良好關係,自107年6月至113年9月間,長期贈送大量洗衣精、洗衣膠囊、洗碗精、牙膏等未拆封仍有經濟價值之報廢貨品及飲水機,2名稽查員還多次洩漏攔查水肥車查勤務,並登載不實稽查紀錄,放任該公司發法處理廢棄物。
檢方表示,本案經檢察官賴瀅羽指揮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北區中隊、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及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組成專案小組蒐證後,自114年2月25日起發動4波搜索,兵分多路,分別至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等地執行搜索及稽查,並查扣該環保公司、成姓負責人名下帳戶2,537萬854元及楊姓稽查員等收受之大量報廢品等物證。經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成姓負責人、李男及2名楊姓稽查員獲准,其餘被告則交保 30 萬元至 5萬元不等。

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環保公司及成姓負責人等21人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之圖利、廢棄物清理法之非法清除、貯存、處理廢棄物、刑法之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嫌而今(27)日追加起訴,同時聲請沒收不法所得4927萬6849元。並審酌成姓負責人等人均明知新北市深坑區為景美溪的重要上游地區,對下游水質有關鍵性影響,竟亂排放廢液至景美溪,而有可能造成溪流魚蝦窒息死亡且有機物長期沉積在河床可能造成底泥污染,他們所為將違法作為經營成本的一環,長期將營業成本外部化,不顧可能造成環境危害以獲取龐大利益,惡性實屬重大,建請從重量刑。
桃檢指出,本案被告等人犯行嚴重破壞河川環境,影響民眾用水安全,並侵蝕公務廉潔,檢方將持續與廉、警、環聯手打擊不法犯罪,維護民眾健康與公務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