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現金案政院不覆議 823後提釋憲

【記者李瑞華/綜合報導】行政院31日表示,「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預計將於8月1日生效,政院不會提出覆議,但因特別條例有關普發現金的內容有違憲、違法等瑕疵,因此將在適當時機提出釋憲。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匡列新台幣5450億元,並明定每人普發現金1萬元,但未納入撥補台電的1000億元。行政院22日收到特別條例函文,依法7月31日是行政院可以提覆議的最後期限。
對於是否提出覆議,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卓榮泰會中表示,總統明天將依法公布「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但是政院堅持認為有憲法上與法律上的瑕疵,因為無論立法院針對預算案、法律案要大幅增加歲出時,必須徵詢行政院意見,且要找出財源,但這過去一年經常被忽略。
卓榮泰說,政院未來有必要思考,要依照憲法體制來尋求憲政機制,在適當時機提出釋憲,以杜絕行政、立法上繼續對於權力分立的行政立法紛爭。至於什麼時候是適當時機?外界猜測應該是8月23日第二波罷免案之後,以免過度刺激民意。
卓榮泰也提到,待台美談判結束,關稅稅率出爐時,會適時針對特別條例再提出修正案,以因應實際所需。
至於修正案與釋憲案如何並行處理,李慧芝補充說明,政院不提覆議,但政院認為特別條例有關普發現金的內容有違憲、違法等瑕疵,因此將在適當時機提出釋憲,且過往也有只針對部分條文提釋憲的做法,而修正案則要等關稅出爐後再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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