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關切台美貿易談判涉條約 外交部:達共識後會完成程序

【記者劉幫寧/綜合報導】台美關稅談判持續,立委關切雙邊貿易協議可能涉及條約,若簽署法律文件需向國會說明。外交部次長陳明祺16日表示,具體方式還在談判中,台美若達成共識後會按照法律原則與立法院完成相關程序,也會與公民社會及產業充分溝通,啟用產業轉型與升級的相關協助。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立法院)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6日邀請外交部、國安局、經濟部、財政部、農業部、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報告「台美對等關稅談判進度、預期成果、對我國可能之衝擊及因應策略」,並備質詢。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及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詢時引用「條約締結法」詢問,雙邊貿易共識將會發布聲明,還是簽訂協定或協議,而關稅談判涉及國防、外交、財政或經濟利益,若簽署法律文件應向國會說明;黃國昌追問,台美關稅談判踐行法律程序為何,依法已符合條約要件。
外交部政務次長陳明祺答詢時表示,具體要用條約或協定尚在談判過程當中,而到國會備詢也屬向國會說明的一部分。陳明祺回答立委陳俊宇質詢時補充,台美達成共識後會按照法律原則與立法院完成相關程序,也會與公民社會及產業充分溝通,啟用產業轉型與升級的相關協助。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回覆民進黨立委李坤城質詢時也解釋,重點是要跟美方達成共識,而要用何種法律文件來呈現,這不是現在主要優先目標,實質內容會比法律文件形式更是現在關切的部分。
被問及新稅率實施後繼續協商可能性,陳明祺回應,當然期望有好的結果,但美方有貿易赤字、經濟安全以及地緣政治等考量,確實有許多不確定性,但外交部不會停止情資搜報,透過所有管道持續確保台美經貿互動良性與健康。
陳明祺也提到,這是立體的談判策略,當然會與理念相近的美國國會議員溝通,也尋管道與對川普政府相關官員有影響力的企業支持,包括得到更多訊息,以及清楚傳遞台灣立場,爭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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