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

【記者張品君/綜合報導】環境部表示,公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與「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將全氟辛烷磺酸(PFOS)、全氟辛酸(PFOA)、壬基酚(NP)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NPEO)與環丁烴等5種物質新增列管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並訂定相關管制措施,以維護環境及人體健康,於114年6月1日生效。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5/8下午舉辦「顧食安、護健康、保安全-接軌國際增列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加嚴管理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配合船舶防污系統公約列管環丁烴」記者會。化學署長謝燕儒指出,PFOS及 PFOA為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在環境中不易分解,具有生物累積性,可能透過食物鏈影響生態系統及人體健康,聯合國斯德哥爾摩公約已分別將渠等及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納入消除及應予以限制清單。參考公約新增5種PFOS、352種PFOA鹽類與相關化合物,限制其得使用用途。
謝燕儒表示,NP與NPEO具明確之內分泌干擾特性,可模擬體內之天然荷爾蒙,進而影響人體生理健康及幼童正常發育,環境部已於96年公告為毒性化學物質管理,並禁止用於製造家用清潔劑。持續掌握NP及NPEO國內外管制情形,考量對人體健康危害特性明確,對水生生物及生態環境亦具不良影響,參考歐盟規範,加強NP及NPEO管制,調整管制濃度為0.1%,限制使用於製造清潔劑及其他具環境風險相關用途;並配合「廢棄物清理法」限制NP及NPEO清潔劑輸入,全面阻隔含NP及NPEO清潔劑,守護國內環境及國民健康。
而環丁烴因具生物濃縮性且其毒理特性明確,參據國際禁用規範將其列管,管制濃度為全濃度且明定不得用於製造防污漆、防污系統及殺生物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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