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指趙少康拋妻棄子 法院判周玉蔻及民視賠220萬

【記者盧世光/綜合報導】媒體人周玉蔻過去曾在政論節目和社群網站,指控資深媒體人趙少康拋妻棄子、家暴,遭提告求償千萬元。11日台北地方法院做出判決,判周玉蔻、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另周玉蔻單獨應賠償20萬元,並應移除相關言論,可上訴。周玉蔻則回應「本人將依法提起上訴」。趙少康發聲明感謝法院發揮正義守護神的精神,給被告一定程度的懲罰,但他認為,這個金額對周玉蔻顯然不夠多,根本無法阻止周再犯,何況周因毀謗他人可能會獲得許多有形無形的利益。
周玉蔻2022年9月曾在臉書批評趙少康,字裡行間出現「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等語,後來又在民視《辣新聞152》節目中批趙少康「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讓趙少康非常不滿,因此向周玉蔻、民視提告,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刪除、下架文章與節目。

誣指趙少康拋妻棄子-法院判周玉蔻及民視賠220萬

周玉蔻在庭上表示,她的消息來源是一位中廣前韓姓播音員,還有國民黨前駐美副代表黃裕鈞。韓姓播音員出庭表示她跟周玉蔻只有短暫當過同事,且也不認識趙少康家人。「我怎麼會去告訴她(指周玉蔻)我都不知道的事」。至於黃裕鈞法院三度傳喚都未現身。趙少康則委任律師出庭,多次發表聲明強調自己沒有毆打過女性、更沒有家暴,請求法院重罰周玉蔻。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周玉蔻與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周另需賠償20萬元,並移除相關言論,可上訴。周玉蔻則在臉書回應「本人消息來源多元,也有多番查證。節目中,以意見表達、疑問式用詞進行討論,沒有妨害趙少康的名譽。本人將提起上訴,捍衛言論自由與本人權益。」
趙少康強調,他一生從未毆打女性,遑論家暴,周玉蔻信口雌黃,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將與律師研究上訴,要求周玉蔻給付更多賠償,以遏止其隨意毀謗他人的惡行,所有賠償他都將全數捐給公益團體。
趙少康並呼籲媒體留意,不要成為周玉蔻利用的幫兇,為虎作倀,毀壞自己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