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每年5萬公噸畜牧廢水 台中畜牧大場資源化有成

【記者盧世光/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環保局積極輔導畜牧業者資源化,轄內飼養2,000頭以上豬隻或500頭以上牛隻的大型畜牧場產生的畜牧糞尿,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修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規定總廢水5%應資源化再利用。環保局指出,轄內達規模限制的畜牧業者,在配合環保局輔導下,去年底全數達標,減少每年約5萬公噸的畜牧廢水排入河川水體,降低環境負荷,落實資源循環再利用。

沼渣沼液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環保局透過結合產銷班媒合農地,積極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去年更首創設置有機沼肥加肥站服務,讓農民就近取用體驗,也在口耳相傳間建立好口碑,吸引更多農民加入天然沼肥入田澆灌的行列,減少化肥使用,提升地力也減少病蟲害,翻轉畜牧廢水,成為天然有機肥。此外,今年度配合環保署政策,將推動資源化示範區,健全施灌運作模式並結合地方作物行銷,創造畜牧業者、農民、環境三贏。

環保局畜牧再利用及加肥站推廣說明會

環保局提醒,台中市小場畜牧業者(既設畜牧業飼養20至1,999頭豬或40至499頭牛,總計139家),依規定114年底前,須完成資源化比率達5%以上,環保局輔導業者依照自身條件,選擇申請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放流水作為植物澆灌或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等多元措施,落實糞尿資源化。截至今年4月止,未達資源化5%的家數尚有108家,佔約78%,如未能於期限內改善完成,依據水污法可處1萬至600萬元罰鍰。

環保局說明,針對小場資源化輔導,環保局將在6月中召開說明會,有興趣的農友可洽詢環保局服務專線04-22289111分機66333,歡迎農民或畜牧業者一起加入沼液沼渣澆灌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