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預售屋前必做功課 法制局:善用網路查詢契約、履保及成交價

【記者李瑞華/台中報導】預售屋為高單價商品且買賣契約眉角多,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呼籲,購買預售屋前,宜善用台中市政府地政局158空間資訊網(https://lohas.taichung.gov.tw/webgis/index.html) 與內政部不動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https://lvr.land.moi.gov.tw/)查詢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履約保證內容及成交實價資訊;下訂簽約前先做好功課,可減少事後遇到消費糾紛的風險。

法制局長李善植說明,預售屋買賣契約是買賣雙方各項權利義務的重要依據,而預售屋價格則是影響消費者交易決定的關鍵。為維護消費者知的權益,110年7月1日平均地權條例新制施行,明文要求建商銷售預售屋前,應將預售屋坐落基地、建案名稱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等資訊,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建商售出預售屋後,亦應於簽訂買賣契約之日起30日內辦理買賣成交案件資訊申報登錄。

購買預售屋前-宜善用臺中市政府地政局158空間資訊網-查詢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

李局長指出,便利民眾查詢上述預售屋資訊,「台中市政府地政局158空間資訊網」已開放下載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民眾可從建商提報備查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內容,查知房地面積、付款條件、建材設備、交屋期限、保固內容,與建商履約保證機制等重要交易資訊。此外,民眾也可到「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查詢已簽約的預售屋買賣實價登錄資料,事先瞭解預售屋的市場行情,可作為與建商議價時的參考。

法制局消保官則說,民眾物色心儀的預售屋時,除蒐集廣告文宣與網路評價外,務必善用前述主管機關的官網查詢預售屋的基本資料與市場行情;簽約時,若發現建商片面增加備查契約所無,且不利消費者的約款,可要求建商修改。如有疑義,可向縣市政府地政機關洽詢;若有個案消費糾紛,消費者亦可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提出申訴,維護自身權益。

購買預售屋前-宜善用內政部不動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瞭解預售屋成交實價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