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不開車! 中市交通局、警察局深入飲酒場所宣傳酒後代駕

【記者劉幫寧/台中報導】酒後代駕安全無價!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聯手警察局第一分局,昨(4)晚前進飲酒場所宣導酒後不開車,並提供酒後代駕資訊給民眾及店家,獲民眾響應;交通局表示,台中目前已有2家業者共計21位駕駛取得認證標章,讓民眾安心指定酒後代駕業者,期望透過政府及民間力量協助酒客安全返家,保障用路人安全。

酒後代駕安全無價-市府前進飲酒場所持續宣導獲民眾認可

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酒後駕車造成的死傷是政府與國人非常重視的課題,酒後不開車更是道路交通安全推動上的最低限度,為有效避免酒駕發生,市府相關局處單位擴大不同管道,剛柔並濟降低違規事件,除警察局執行酒駕違規重點勤務攔查外,交通局運用柔性手段,特別結合各警察局分局於飲酒場所宣導,協請業者勸導民眾酒後不開車,使用合法的酒後代駕服務,促進業者善盡社會責任。

葉局長強調,為鼓勵民眾使用酒後代駕,交通局請台中市合法計程車車隊及專業代駕業者提供清楚的價格資訊,同時推動酒後代駕駕駛人推薦標章,業者須經過嚴格審核,於一定期間內無肇事及違規紀錄,並受過至少4小時的專業訓練課程,經交通局檢核符合推薦資格後才核發標章。

除透過酒駕攔查外-市府也運用柔性手段持續宣導酒後不開車及合法代駕資訊

葉局長補充,立法院去年已修法三讀通過酒駕新制,明文規定酒駕未肇事刑責從現行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增加為3年以下,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除了得沒入車輛並吊銷駕照且不得再考領外,還會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同時,若消極拒絕酒測,違反者將被處以18萬元罰鍰,還會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相關罰則已加重,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交通局說明,台中針對酒駕強力執法,去年1至12月共取締8,501件,比110年同期增加647件(+8.23%),積極遏止酒駕歪風。目前台中共8家計程車隊及1家專業代駕公司提供服務,相關資訊公布於交通局網站( https://www.traffic.taichung.gov.tw/content/index.asp?Parser=1,7,558,52 ),歡迎民眾多加使用。

市府強力宣導民眾飲酒後正確的道路交通安全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