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要求法務部重啟偵查陳宗彥案

【記者詹姆士熊/綜合報導】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遭爆接受性招待,請辭行政院發言人獲准,台南地檢署則透過新聞稿表示,此案因查無具體不法事證而簽結,檢方未包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副書記長鄭正鈐、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李德維等人,21日在立法院國民黨團記者室召開記者會,要求該案陳宗彥案涉及貪瀆,以及所衍生的吃案、洩密案,法務部應盡速調查真相,並要求法務部在2週內就洩密的部分徹查清楚,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

陳宗彥案涉洩密-藍委要求法務部徹查提專案報告

林思銘表示,陳宗彥案涉及貪瀆,以及所衍生的吃案、洩密案,法務部應盡速調查真相,給民眾一個交代,而不是陳宗彥閃電請辭後結束。林思銘指出,相關爆料者如何取得留存於法院中的卷宗,並影印卷內的判決書、檢察官簽呈、監聽譯文、Line通訊截圖,交付給民眾黨立委及丟在時代力量黨團辦公室,暗黑斧鑿斑斑可見,用意之深不可言喻。
林思銘表示,又依流出的卷內證據,時任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長、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處長的陳宗彥接受業者請託,允諾處理並接受性招待等收受不正利益的行為,儼然有對價關係,而涉犯貪污罪,台南地檢署當年立案偵辦後,竟是查無不法簽結,是否有吃案之嫌,層層疑雲已嚴重打擊司法威信。
藍委李德維表示,陳宗彥涉嫌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事件爆發後,陳宗彥第一時間舉行記者會自曝「從未遭檢調約談」,自認沒有做任何不法的事情。但是從陸續遭揭露的相關事證中,不管是監聽譯文,還是LINE截圖,都讓人感到疑雲重重。李德維指出,目前所揭露的事證與當時簽結的理由完全不同。尤其南檢當時簽結理由為「查無不法」,事實上根本沒有查。
王鴻薇認為,陳宗彥案涉及到司法體系是否吃案的問題,茲事體大,法務部立刻公布當年結案報告,讓國人看看當年在未傳訊陳宗彥之下,如何認定查無不法?法務部絕對不能就這樣唬弄過去,必須揪出幕後主使者,揪出吃案的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