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中高齡勞工穩定就業中市提高就業獎勵金至2萬4千元

【記者盧世光/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勞工局修訂「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方案」,鼓勵更多中高齡朋友投入就業市場,今年1月1日起,中高齡就業獎勵金由原本1萬8,000元增加至最高2萬4,000元;另為解決幼兒園、托育中心缺工需求,經推介就業於公立幼兒園的中高齡勞工,也可獲就業獎勵金,歡迎中高齡朋友從事托育幼教工作,就業成功並穩定就業!

民眾至展示專區就業諮詢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市長盧秀燕關心及重視市民就業,除協助企業媒合所需人才,持續開發勞動人口更是首要目標。市府去年訂定「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方案」,首創中高齡就業獎勵金,已推介415位中高齡朋友就業成功;為進一步協助中高齡朋友穩定就業,今年度採分階段提高就業獎勵金額度,凡設籍台中市年滿45歲以上的失業民眾,經台中市就業服務處評估並推介就業滿30日以上,前3個月提供最高3,000元就業獎勵金,自第4個月起,每月核給最高5,000元獎勵金,最長發給6個月,最高補助至2萬4,000元。

民眾詢問就業獎勵金示意圖

張局長也提到,108年盧市長上任後積極推動「公托公幼倍增計畫」,為協助解決托育幼教產業缺工問題,今年度增加經就業服務處推介就業於公立幼兒園者也能申請就業獎勵金,鼓勵中高齡勞工投入托育幼教產業,順利就業成功。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分享,年近50歲、目前在紙器廠工作的阿志是單親爸爸,需要照顧小孩,失業自行尋職未果後,在經濟壓力下前往就業服務站尋求協助,透過就業服務員運用僱用獎助及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就業獎勵方案,順利推介阿志到紙器廠工作,雇主非常滿意阿志的工作表現,阿志也很感謝就服員幫忙;此外,市府也提供就業獎勵金及就服員每月追蹤關懷,持續支持及鼓勵阿志穩定就業。

民眾諮詢獎勵作業要點示意圖

就業服務處表示,因應高齡社會到來,市府整合資源推動「樂齡就業五告讚」方案,提供職場體驗及跨域培力課程、企業輔導、職務再設計等多項優質服務,中高齡及高齡求職朋友如有就業服務需求,可向台中市就業服務據點(台中就業服務站、豐原就業服務站、沙鹿就業服務站、各就業服務台及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辦理求職登記及提出申請,也可撥打04-22289111分機36100或36200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