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抽驗市售冷凍冷藏調理食品 2件不合格依規裁罰

【記者劉幫寧/台中報導】冷凍冷藏調理食品種類多樣又方便食用,各家業者紛紛推出各式商品。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把關市售冷凍冷藏調理食品食安與衛生,執行「市售流通冷凍冷藏調理食品稽查專案」,今年截至10月底抽驗市售架上的冷凍冷藏調理食品計53件,結果2件不符衛生標準,已分別裁罰3萬元,未來將持續加強市售食品食材等查驗,讓民眾吃得更安心。

中市抽驗市售冷凍冷藏調理食品-2件不合格依規裁罰

食安處說明,市府運用台中食安資料庫進行分析,以未曾稽查或有違規紀錄的風險業者實施抽樣查核,包括便利商店、超市、量販店及餐飲外帶店等。此次專案查核業者的作業環境、人員衛生及產品保存溫度,常見缺失項目,包含食材未離地置放、未出示體檢報告等,均已輔導並改善完成,產品的保存溫度也都符合規定。

另外,抽驗36家業者架上販售的冷凍冷藏調理食品,包括冷凍水餃、調味毛豆、干貝醬、涼麵、壽司、甜點等檢驗衛生標準項目,確認是否有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及腸炎弧菌等食品中常見的微生物。其中1家業者販售的冷凍高麗菜肉水餃、鮮肉餛飩等2件產品,經初驗及複驗均不符衛生標準,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8款分別裁處3萬元,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規定,責令業者將不符衛生標準的產品銷毀。

未來將持續加強市售食品食材等查驗

食安處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食品材料應離地置放,並遵守先進先出原則,留意食材(品)保存期限;在食品從業人員部分,則應每年至少1次健康檢查、手部應經常保持清潔等個人衛生,以確保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食安處提醒,民眾選購冷凍冷藏調理食品,應注意業者作業現場環境衛生是否保持清潔,冷凍及冷藏食品存放的溫度是否保持在攝氏負18度及7度以下;另要注意產品外包裝有無負責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原產地、有效日期等標示。最新稽查或抽驗結果等相關資訊可至食安處網站「食安GIS專區」( https://fdsgisdss.health.taichung.gov.tw/fds/Home/Index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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