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特殊教育評鑑 中市獲評優等

【記者盧世光/綜合報導】教育部每4年對各直轄市和縣市政府進行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110年度評鑑結果日前公告,台中市榮獲優等!教育局長楊振昇指出,市長盧秀燕上任後積極打造台中市優質特教環境,投入大量資源,感謝各級行政人員與特殊教育教師的奉獻,讓台中市在行政組織與運作、鑑定安置與輔導、課程與教學等項目皆獲優異成績。

楊局長表示,此次評鑑由教育部主辦,參加對象為全國22個地方政府,獲得優等獎項有3縣市、甲等獎項15縣市;台中市榮獲優等殊榮,是對台中市多年耕耘特殊教育的重視與肯定,期盼各界持續給予台中市特殊教育協助與鼓勵,打造人本關懷的希望台中,讓特教孩子均能接受適性教育,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增進服務社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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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指出,特殊教育代表城市的教育實力,近3年台中市特殊教育經費編列平均達總教育經費的7.18%以上,顯示教育局對特殊教育的重視。在支援體系的建構方面,每年教育局對於學校申請各項治療師、教師助理員、學生助理人員等的服務經費支出高達1億元,對於特教學生的照顧不遺餘力;校園無障礙設施及教育輔具方面,每年平均補助學校達5,000萬元以上,在專業團隊和無障礙融合環境的支持下,特殊教育學生的學習配合教師教學進度穩定成長,且與同儕間社交人際關係、生活適應和自理能力皆有長足進步。

此外,透過教育局與學校的努力,推動特殊教育教師與普通班教師合作編輯特殊教育教材教具,共同參與專業社群,並結合其他局處、學者專家、民間團體、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及輔導團的力量,共同推動特殊教育,展現台中獨一無二的教育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