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環保局查獲南區空污 已依法告發並限期改善

【記者張品君/台中報導】守護市民的天空!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今年1月間接獲南區大慶周邊異味空污陳情,立即指派移動式空氣品質監測車駐點監測,搭配環境風場資訊比對列管資料,查獲2家廠家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1家周界異味檢測超過排放標準,另1家管線破損致未妥善收集廢氣,市府環保局表示,已依法告發處分並要求限期改善,提醒業者做好污染改善工作,切勿心存僥倖。

環保局表示,台中市制定「藍天白雲行動計畫」全方面管制空污,今年1月接獲陳情反映南區大慶周邊有異味空污,經啟動跨科室專案稽查行動,深度稽查4家高風險污染源廠家,共查獲2污染源廠家違規事件。呼籲公私場所加強空氣污染物防制及減少污染排放為事業應盡義務,切勿心存僥倖,環保局隨時保持警戒、搭配科技設備持續守護市民。

環保局指出,統計108年至今年3月,環保局查獲505件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污法案件,裁罰金額計1億2,700萬餘元,為督促業者落實防制措施,稽查同仁深入現場,克服昏暗、高空、狹窄及髒亂等各種惡劣工作環境,爬上高空平台、鑽進狹縫內,逐一檢視排放管道及廢氣流向,為市民居住環境品質嚴格把關。

環保局補充,如業者以未經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的管道排放空氣污染物,或調整廢氣排放流向等破壞環境的行為,屬情節重大者,最高可處2,000萬元罰鍰,提醒公私場所做好污染改善工作,一同維護良好空氣品質,創造多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