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民宅種大麻 台中苗栗警方及霹靂幹員攻堅逮人

【記者熊元驥/綜合報導】臺中市刑大日前接獲線報,指稱在苗栗縣頭份市一處民宅有人在屋內種植大麻,經警方持續跟監、埋伏、蒐證,報請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見時機成熟,於9日執行搜索,並與臺中市警局第二分局、保安大隊霹靂幹員及苗栗縣警局頭份分局等共同執行,當場查獲賴姓農夫1人,現場扣得大麻活株155株、乾燥大麻花成品1包(毛重6公克)、乾燥半成品2袋(毛重71.2公克)、大麻種子4包、烘乾設備2臺、剪碎器具1支、磅秤2臺、密封機1臺、現金新臺幣3萬800元、行動電話2支及栽種大麻器具一批等贓證物,一舉破獲大麻製毒工廠,全案依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賴姓農夫受雇販毒集團,於該處當農夫照料大麻,打造專屬的大麻培育室,從栽種幼苗、細心照料到開出大麻花、結成種子,栽種技術一流,而該農夫僅領取微薄費用,24小時替人種植大麻,現面對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後悔莫及。


大麻在我國為第二級毒品,外觀呈狹掌型,葉瓣數為奇數,葉緣成鋸齒狀,大麻為迷幻劑,吸食後會產生心跳加快、妄想、幻覺等現象。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呼籲,守護國民健康,警察責無旁貸,為避免國人遭受毒品危害,警方針對大麻、新興毒品及其他毒品持續加強查緝,並向上溯源偵破幕後集團及製毒工廠,瓦解不法集團。也提醒民眾,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切勿貪圖一時小利,換得終生牢獄,一輩子就去了了。另民眾如發現不法情事,請撥打報案電話110檢舉,如提供犯罪線索因而破案者,警察局將從優核發民眾協助破案及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