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澄清】鰲峰段未正式納社宅基地 中市府:前朝決議不開發

【記者熊元驥/台中報導】針對部分人士指稱市府標售清水區鰲峰段社會住宅土地,犧牲青年及弱勢族群居住權益,市府鄭重駁斥,強調此地段在前市長林佳龍時期,因為整合開發難度高,林市府任內裁定,「不列入」社宅優先開發基地。因此,完全不存在盧市府標售清水區社宅土地一事,對於有心人士誤指,市府表達遺憾,盼外界勿以訛傳訛。

鰲峰段未正式納社宅基地-中市府-前朝決議不開發

台中市都發局說明,清水區鰲峰段於林前市長任內104年12月委託辦理先期規劃,105年8月完成總結報告,依先期規劃技術服務案評估結果:「該地區經調查青年勞工租屋需求低,基地內公私有土地權屬及巷道繁雜問題,建議不適合開發社會住宅。」所以該地段,自始至終,從辦理先期規劃至決議不列入社宅開發用的,一連串的決策皆在林前市府任內裁定,也從未正式納入社宅基地。後續則由市長盧秀燕上任後,財政局依規辦理部份標售。

「社會宅戶數都沒少、達標再加碼」盧市長上任後即表示力拚任內「完工」或「興建中」的好宅目標為5,000戶,不只是規劃,而是實際執行,目前台中市社宅計22處基地,第一階段已動工、興建中、已完工已突破5,508戶,已提前達標;第二階段啟動政府自建,整體興辦量總計已達6,953戶,中市府表示,興建社會宅要件符合區域均衡發展,讓民眾有舒適的居住環境、合理的租屋條件,才是真正落實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