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工廠納管申請至3/19 中市府已輔導逾7成列管工廠申辦

【記者張品君/台中報導】台中市經過經濟部列管未登記工廠計9,000多家,在台中市政府積極推動「特定工廠登記制度」下,截至今年2月底止,受理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及臨時工廠登記申請特定工廠登記案件計6,640件,輔導超過7成2列管工廠進入輔導程序。

經濟發展局表示,市府今年1至2月已針對尚未提送納管申請的未登記工廠,再度寄發4,000多封納管意願調查表,截至2月底止,尚有3,000多家未回覆,將於近期再以雙掛號方式寄送通知,業者如有收到信件,請依信件檢附納管說明,自我檢核是否符合納管條件,並將收件地址現況回填給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如逾3月19日仍未回覆者,將配合中央政策,優先查處,請業者務必正視,以免面臨停止供電供水的情事。

中市府已輔導逾7成列管工廠申辦

經發局說明,既有低污染未登記工廠只要符合105年5月19日前已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且申請時仍持續中;產品非屬法令禁止製造;工廠坐落地點亦非屬經濟部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公告不宜設立工廠區域,即可申請納管。從今年1月起,每月送件量突破400件以上,送件數量倍數成長,截至今年2月底止,經發局受理納管申請案件達4,847件、核准2,541件,再創新高;另受理臨時工廠登記申請特定工廠登記案件計1,793件、核准1,742件,居全國之冠。

經發局指出,因應納管期限將至,市府採取應變措施,業者只要完整填寫「納管申請書」1份(申請書及填寫範例下載網址: 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1492515/post 及參考教學影片-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特定工廠專區YouTube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qKULYUZ96POX_Q-EWSA81A/featured ,於今年3月19日以前郵寄或親送至台中市政府特定工廠登記單一窗口,經發局立即受理,其餘應備文件後續再依特定工廠登記辦法規定期限補正,再次呼籲符合納管條件的業者,務必將納管申請書內容填寫完整(含申請主體基本資料、土地資料、廠地、廠房(製造加工範圍)及建築物面積(其他無製造加工範圍)、機器設備使用電力容量、熱能、產業類別及主要產品等),以加速案件受理速度。

未登記工廠納管申請至3月19日

經發局強調,納管申請期限只到今年3月19日止,距今僅剩半個月,呼籲符合納管條件的未登記工廠業者把握機會,儘速透過現場送件、線上申辦( https://serv.gcis.nat.gov.tw/fsp/identity/Identity/init.do )或郵寄申辦方式向「台中市政府特定工廠登記單一窗口」(地址: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8樓、諮詢專線04-23696008分機101、107)提出納管申請,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屆期未申請而面臨停止供電、供水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