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騎腳踏車遇警攔查 警方落實執法並護送返家

【記者熊元驥/台中報導】2月 24日晚間10點多,臺中市潭子區一名50多歲邱姓老翁騎乘腳踏車在道路上左搖右晃,遇到正在執行掃除「醉」犯巡邏勤務的大雅分局潭北派出所員警,女警許筱涵見狀先以擴音器示意該名「鐵馬騎士」靠邊停放,攔停後還不忘關心老翁是否身體不適,只見該名老翁口口聲聲主張自己沒喝酒,但身體卻很誠實地連站都站不穩,經呼氣測試酒測值竟高達每公升0.64毫克,大雅警方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並責令老翁禁駛。


員警表示當時夜間巡邏時,見老翁騎乘腳踏車搖搖晃晃十分不穩,隨時有摔車跌倒之可能,極度危險,始將其攔停,盤查過程中,老翁渾身散發濃濃酒味,卻辯稱自己只有喝茶並無喝酒,又不時閉眼沉思,稱自己就住在附近,可以自行騎回家,員警堅持不讓泥醉的邱男騎乘上路,於是依法實施酒測、禁止騎乘並護送老翁返家。
大雅分局潭北派出所所長莊昆穎表示,取締酒駕一直是警方的執法重點,大雅分局近期正在加強「掃除醉犯」專案勤務,本案老翁騎乘之腳踏車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規範之慢車,酒後亦不得騎乘,目前刑法雖無規範慢車酒駕刑責,但此違規行為對自身安全的危害性甚高,尤其是騎自行車俗稱「肉包鐵」,若不慎發生意外,往往是天人永隔,後果將更不堪設想,呼籲千萬不要因為騎腳踏車無酒駕刑罰就以身試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