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警推動「掃除『醉』犯」專案 擴大取締酒後駕車

【記者熊元驥/台中報導】疫情警戒降級至今,民眾逐漸走出戶外,加上近日來天氣轉冷身體備感寒意,民眾常藉由飲酒讓身體發熱禦寒,但要注意飲用或食用酒精類食品後,千萬不可以酒後駕駛汽(機)車,因為酒駕造成民眾生命財產損害甚鉅,嚴重危害用路人安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今(110)年截至11月30日止,共取締酒後駕車件數達7,165件、移送法辦達4,137件,統計最近12月1日至12月6日止,短短的五天就取締酒後駕車件數124件、移送法辦82件,足見酒駕情事仍時有所見,為避免酒駕致生憾事,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特規劃「掃除『醉』犯」專案,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2月28日農曆年期間,為期3個月並每週滾動檢討勤務執行,以有效遏止民眾酒駕惡習及宣示警方強力執法的決心,展現中市警的執勤量能,維護臺中市道安秩序及防制酒駕事故發生。


交通警察大隊為強化執行成效,避免民眾規避路檢時段、地點,依各行政區轄區治、交安特性,對易發生酒駕時段、路段及區域,改變現行「定點封閉式」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專案路檢勤務而以24小時全天候不間斷,分布於早、中、晚及深夜時段,採分散機動全面巡守方式,結合重點守望或盤查等勤務作為執行攔檢,以強化執法強度與密度,嚇阻存有僥倖心態之駕駛人,提升防制酒後駕車成效。


交通警察大隊另針對夜間超商、小吃部、KTV…等公共場所加強巡邏,除防制暴力等不法犯罪外,也從源頭強化禁止酒後駕車的宣導作為,提醒民眾市政府及警察局對於「酒駕零容忍」的決心,宣導禁止酒後駕車等不法行為,警方也要求業者於顧客飲用或食用酒精類食品後,可協助代叫計程車或指定駕駛人等,減少可能發生酒駕的情事,若遇民眾執意駕車者,可適時提醒及制止,或通報警察機關協助處理,從源頭斷絕酒駕行為發生。


除了擴大取締酒後駕車,依據事故調查統計分析,針對易生事故之動(靜)態肇因,如超速行駛、酒駕、闖紅燈、不依號誌違規左轉、逆向行駛、搶越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併排違規停車、路口十公尺內違規停車等重大違規,採精實的交通執法作為,有效達到防制交通事故的發生。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松寅提醒民眾,拒絕酒後駕車,是對自己負責,也是愛家人、保護用路人的表現,警方執法沒有假期,民眾切勿有心存僥倖心理,更不能輕忽酒駕違規造成的傷害與嚴重性,執法僅是手段,最重要目的是讓大家有安全的交通環境,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會持續擴大取締酒駕「掃除『醉』犯」,守護市民用路安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蔡蒼柏特別呼籲,執法取締是手段不是目的,畢竟酒後駕車上路是非常危險的行為,主要還是要提醒民眾在聚餐飲酒後能相互提醒,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避免酒駕情形發生外,亦呼籲店家協助客人叫計程車及代駕服務,防止酒駕從源頭做起,共同創造優質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