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慢看停、禮讓行人優先行」警呼籲用路人遵守「路權」規定

 

【記者熊元驥台中報導】110年8月16日15時12分許在北區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發生自小客與行人擦撞之A2類交通事故,經警方對自小客賴姓駕駛(男)施以酒精濃度測試,賴男酒精濃度為零,經警方初步查處,係行人(陳男)於穿越行人穿越道時被從行駛於育才北路綠燈左轉三民路之自小客擦撞,陳男頭部受傷,無生命危險,全案警方已調閱監視器,依法處理。
分局長蔡元戎呼籲,行人於穿越道路時,一定要走在行人穿越道上並依行人專用號誌(小綠人)指示穿越,同時車輛亦需遵守行車號誌管制並禮讓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