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姜豪/台中報導】臺中市近期發生2起假車禍真詐財案件影片,經轄區分局各別聯繫被害人均表示因無財產損失,目前暫無意願報案。惟為還原事件真相,警方仍依據網路流傳之行車紀錄器畫面積極追查該2名機車駕駛人到案說明,將視偵查結果函請地檢署續行偵辦。


故意製造假車禍的方式詐取和解金,可能涉及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嫌。警方呼籲,不要因為假車禍詐財索賠金額較少,而息事寧人,這樣反而讓詐騙分子囂張。假車禍詐財分子常利用現代人趕時間、不願花時間處理瑣事等心態,以路邊埋伏突然衝出、騎乘機車碰觸車門自摔、起步前蓄意急煞等各式詐騙花招,向無辜民眾詐取小額賠償。許多被害人常因賠償金額低、不願將事情鬧大等因素,選擇私下和解了事,反而增長詐騙分子氣燄,導致更多民眾受害。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建議民眾使用之汽機車等交通工具,可裝設多鏡頭式行車紀錄器,遇到事故時全程蒐證確保自身權益,並即報警還原車禍真相,因為車禍往往涉有民、刑事責任,稍有不慎,反而還會被對方反控。民眾用路前確認器材功能正常、錄製畫面清晰,始能提供還原交通事件過程最有力的佐證,亦可釐清權責歸屬並輔助保險申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