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販售藥物、醫療器材 台中截至7月中共罰116件

【記者李京昇/台中報導】受疫情影響,屢見新聞報導有民眾在網路搶購指尖血氧機,台中市法制局統計到今年7月12日截止,無照販售藥物、醫療器材遭衛生局開罰的共累積的件數有116件,罰鍰金額為364萬5千元,呼籲民眾採購時小心外,也提醒業者不要輕易違法得不償失。

指尖血氧機

台中市府指出,所謂「醫療用血氧濃度機」(血氧機),屬於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列管,與未涉及疾病診斷、治療用途而僅供心率、血氧量測軟體,非屬醫療器材者不同,因此屬於第二級醫療器材之血氧機,如果未取得藥商許可執照,依法不得販售。

網路不得販售物品列舉

法制局表示,近年違反藥事法的訴願案件中,不乏因未取得藥商許可執照在網路販售藥品或醫療器材被裁處罰鍰者,依藥事法規定業者得申請核准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後才可以販售如果違法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鍰。

而遭開罰的民眾,雖以「不知販賣商品違法」、「販售自身不用之物」或「找不到工作經營網路賣家」等理由提起訴願,但大多不被臺中市訴願審議委員會採納。因此,民眾若未取得藥商執照在網路販售醫療器材,就會被認定違反藥事法規定遭到處罰。

法制局長李善植說,統計到今年7月12日截止,無照販售藥物、醫療器材遭本府衛生局裁罰的案件,累積的件數有116件,罰鍰金額為364萬5千元,違規時原則上無法以「不知道相關法令」的理由免除行政處罰。

李善植提醒,除了上述藥事法規定無照不得販賣醫療器材藥品外,像是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菸酒、煙火等10類物品,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相關規定,因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或為違禁品等,也不得透過網路方式銷售。因此,民眾如要在網路上銷售商品,應確實瞭解相關規定或向主管機關查詢,避免誤觸法規受罰讓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