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餐飲業即日起禁內用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本土疫情急劇升溫,台中市宣布實施一項嚴厲的新措施。市長盧秀燕表示,自522日起至68日止,全市餐飲業禁止現場飲食,店外也不能脫下口罩飲食,一律採用實名實聯制外送、外帶,若店家違反且拒絕改善,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中市5/22起至6/8日所有餐飲業禁內用

盧秀燕市長偕同相關局處首長召開台中市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盧市長表示,「內用吃飯脫下口罩就是風險!」全國警戒3級,戶外須全程佩戴口罩,為了防疫一致性,全市餐飲業者禁止現場飲食,只能實名實聯制外送、外帶,這項規定可能造成大家不便,但為了大家的健康、做好城市防疫,請大家體諒與配合,共同挺過這次挑戰。

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疫情變化迅速,消費者於現場飲食須取下口罩,室內空間將增加染疫風險,戶外也已規定須全程戴口罩,因此市府針對飲食行為防疫再升級,全市境內餐飲業、便利商店、超級市場、百貨公司、量販店、連鎖加盟店、市場、商圈或其他相類似提供現場餐飲的場所全面禁止內用,店外也不能脫下口罩飲食,一律採用實名實聯制外送、外帶方式販售,請業者務必配合、共同對抗疫情。

經發局說明,台中市各類餐飲業及市場攤位非常多,經發局均密切觀察疫情狀況,以最高標準防疫,嚴格督促業者做好各項防疫工作,不定期加強查核防疫措施,並要求業者強化人員自主管理、於顧客接觸點、公共設施全面落實環境消毒等工作。

經發局呼籲,防疫期間,人人都不是局外人,針對店家違反規定且拒絕改善,將依照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應減少出入人多擁擠的地方,落實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措施,如有發燒、咳嗽或呼吸道症狀應立即前往醫院求診並做好防護措施,全民共同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