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取締酒駕媒體採訪 當事人不滿起鬨被制止

【記者范姜豪、張俊明/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今日凌晨取締一起酒駕案,疑因有媒體採訪,意外引發當事人不滿,借機起鬨咆哮,現場經員警立即喝止而未釀事端。

黃男一度拒絕酒測。

警方表示,行為人12日淩晨,86年次的黃男駕BMW自小客車上載另1男1女友人行經南屯區惠中與向學路口,經大墩派出所員警攔查,現場等候黃男之友人多人趁機起鬨,希警勿對之酒測。警員立即通報支援,支援警力4名到場後,同時記者亦聞訊馳抵。

黃男友人見媒體採訪一度起鬨。

黃男友人見有媒體到場,質疑警方通知記者來採訪,因此黃男與友人情緒激動,對採訪記者高聲主張有肖像權、質疑警通知記者來。現場經員警立即喝止而未釀事端。

過程中,黃男拒測,員警依違反道交條例第35條4項(罰額18萬)對黃男拒測舉發並扣車,警方強調持續取締酒駕絕不手軟,呼籲勿心存僥倖,警方也強調,媒體採訪記者之人身安全亦為警方向來所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