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議員提案學校不得使用加工品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中央自今年起開放含來客多巴胺的美豬進口,外界質疑這些豬肉可能會流入加工肉品,為了確保學童吃得安全,國民黨議員李中28日邀集黃馨慧、陳政顯等議員共同提案,修訂「臺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將要求臺中市所轄高中職、國中、國小、幼兒園等各級學校,提供午餐時不得再使用各式肉類加工品,要讓學童與家長不必擔心在學校用餐時吃到含萊克多巴胺成分的餐點,充分落實吃食物不吃食品的理念。

李中議員提案學校不得使用加工品

李中表示,自從中央政府開放含萊克多巴胺成分的豬肉相關商品進口後,市面上的餐廳與小吃店紛紛標示只使用台灣豬,但進口儀表板卻仍有兩萬多公噸的各式進口豬肉量,顯然這些進口豬肉與內臟都流向加工再製品。

李中指出,現在源頭並未提供充分標示資訊,抽驗機制也只能事後補救,市面常見的熱狗、鑫鑫腸、香腸、肉鬆等豬肉加工品,都是學童最愛的食物品類,也常出現在學校的營養午餐菜單中,為了避免讓學童的飲食存在誤食x萊克多巴胺風險,因此他提案修正臺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

市府教育局表示,因應中央開放美豬、美牛進口政策,教育局已修訂台中市學校午餐契約範本,明定豬肉加工(再製)品應採用肉品原料來源為國產在地的優良產品,台中市各校均已於去年12月15日換約完成;若午餐供應業者有豬肉及其加工(再製)品未使用國產在地產品、混充或假冒供貨不實等情節,將依契約罰則記點20點並立即終止契約。

教育局指出,依照中央規範,豬肉加工食品應清楚標示豬肉產地來源,市府為協助全市學校辨識相關標示並進行驗收,也於去年12月針對學校午餐人員辦理教育訓練,守護校園師生食的安全。有關議員擬提案修訂台中學校午餐自治條例,將於收到議員提案後循法制程序召開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凝聚共識,研訂自治條例修正方向與條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