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破獲「Q點」回購詐欺吸金逾2億元

【記者張俊明/台中報導】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獲報,指稱陳姓台中市民等自108年3月起,透過網路發起虛擬貨幣「Q點」保證回購投資方案,以各項回購「Q點」方案向「Q點」持有人吸收資金,短短半年即吸金逾新臺幣二億餘元。台中市調查處積極偵查後,掌握陳姓等涉嫌吸金之具體不法事證,隨即報請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湯股檢察官鐘袓聲指揮偵辦,並於109年11月9日持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赴陳嫌等集團成員住居所計6處執行搜索,查扣該集團銀行存摺、手機對話紀錄、投資明細等證物,並同步約談陳嫌等20名犯罪嫌疑人到案;陳嫌複訊後,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成員各以三萬元至七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或限制住居,經檢察官指揮台中市調處擴大清查受害人後,於今年3月間以陳嫌等人涉嫌違反銀行法起訴在案。

檢方查扣該集團詐騙資料等明細。

台中市調查處表示,「Q點支付」係某集團於107年間成立之電子支付平臺,該平臺使用虛擬貨幣「Q點」作為支付工具,1「Q點」(美點)約值美金1元,民眾透過手機APP註冊後,即可於該平臺以等值美金或新臺幣兌換「Q點」,用於向合作商家購物支付,並可享購物回饋、積分回饋及招攬下線分紅,因而吸引大批民眾參與投資,惟於108年4月間「Q點」開始貶值,至同年9月間1點僅能兌換新臺幣1元,其後持續崩盤,目前已無價值。陳嫌於108年3月間與吳嫌等多名集團成員透過網路FACEBOOK、LINE推出「晴天代繳」等各項「Q點」定期保證回購方案牟利,宣稱投資人先繳交部分現金及部分「Q點」,屆期後保證以總投資額向投資人買回等值「Q點」;或投資人先以資金向該集團購買少量「Q點」,屆期保證向投資人回購更多「Q點」;或投資人先以資金向該集團購買一定數量「Q點」,保證全數回購再加計高額利息等,各方案換算投資年報酬率至少逾108%,致「Q點」持有人趨之若鶩,紛紛參加陳嫌集團「Q點」回購投資方案。惟至108年9月間,陳嫌集團吸金逾二億元後,即對外宣告無法支付投資人本金及獲利,投資人求償無門,始知受騙。

調查局發現,「Q點支付平臺」原即屬未經核准經營之非法電子支付平臺,推出1年餘即宣告倒閉,陳嫌集團竟伺機利用投資人恐慌抛售「Q點」心理,以各項保證回購方案向投資人詐騙吸金,投資人形同遭2次剝削,損失慘重。陳嫌集團吸金不法所得,除部分用於支付前期投資人高額紅利、保證回購資金及集團成員、上線佣金外,餘款均遭陳嫌透過人頭帳戶以現金方式提領,流向不明。
調查局呼籲投資人應經由正當合法投資管道,進行投資理財,對於以各種名目強調保證獲利、高報酬利息之投資方案均應提高警覺,需謹慎投資,勿輕信不法分子投資話術,以免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