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女子稱遭拘禁毆傷  警方送辦四名男女

【記者范姜豪/台中報導】一名葉姓女子3月上旬離家未歸,22日到警所報案,指曾經遭人限制行動,期間除了惡言相向,還使用麻將皮尺毆打,致其四肢及右眼瘀青,大甲警分局與第六分局成立專案小组,共同偵辦,逮捕一對夫妻和兩名女子,全案依妨害自由、恐嚇及傷害罪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葉巷姓女子的母親,因女兒於3月上旬離家後未歸,期間都有使用LINE聯络,惟勸其返家均不願意,警覺有異,於是透過友人向大甲警分局大甲派出所報案。事後葉母瞭解,女兒是與另2位女姓友人一起離家。

警方依傷害等罪嫌送辦四名男女。

警方認為葉女無故離家未歸,案情不單純,遂請葉母夥同另2位友人的家長,21日至派出所通報協尋人口,大甲分局通報相關單位積極協尋,22日下午葉姓女子到第六警分局市政派出所報案,指遭人細故限制行動及使用麻將皮尺毆打成傷,致四肢及右眼瘀青。

警方據葉女所稱地點循線查獲吳姓女子與王姓男子,二人為夫妻關係、另2名被協尋人,依妨害自由、恐嚇及傷害罪偵辦。分局長李建興表示,接獲報案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全力查緝,立即將犯嫌緝獲到案,警方對於維護社會秩序責無旁貸,絕不容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

此外,受理失蹤人口未有時間限制,只要家人走失,家屬第一時間便可撥打110或至鄰近派出(分駐)所報案,如此才能在黃金時間協尋,讓家人盡早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