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暖警助返家 迷失婦:別人會以為我犯罪

【記者岳中興/台中報導】74歲陳姓老婦於上(1)月28日上午出門運動後,不慎於北區中清路一段726巷某社區大樓前迷失;警方獲報到場後,發現老婦僅記得自己的名字及住址,身上也沒有證件,遂趕緊將其帶回所內安置,再由警政系統查詢,成功聯繫上老婦的兒子,讓其平安返家。

老婦人生平第一次坐警車。

110年1月28日上午8時50分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立人派出所警員施宗樺及鄭翔駿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北區中清路一段726巷某社區大樓前有迷失婦人須警方協助。

員警到場後,發現老婦神情茫然、十分無助,面對員警詢問僅能說出自己姓名及家中住址,一直不斷向員警致歉:「我記憶力很不好,一直忘記。」

迷失老婦在員警護送下回家。

由於老婦人身上沒有證件及愛心手鍊,警方遂打算將其帶回所內安置,過程中老婦苦笑說:「別人不知道,會以為我犯什麼罪。」員警連忙安撫婦人情緒,解釋迷失並不是犯罪行為;返所後以警政系統查詢並比對相片,這才成功確認其身分為74歲陳姓老婦人,並查知陳婦的兒子同(28)日上午才前往第五分局報請失蹤人口協尋,趕緊通知其將母親接回,家屬感謝不已。

分局長蔡元戎表示,家中有長者或患有失智症之家屬常有走失之虞,可至社會局(處)申請愛心手鍊;民眾如碰上迷失長者,可透過手鍊上24小時服務專線(0800-056-789),告知服務人員手鍊上編號,即可聯繫家屬,或報警求助,警方一定全力協尋,尤其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期間,希望讓每個家庭都能佳節團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