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溫床 選票共構 政治分贓 

【記者張俊明/特稿】政府是國家的機器,公務員為國家機器的動力,這個動力的強弱,攸關國家政策品質與社會的進步發展,公務員依法行政為民服務,但公務員若失去了為民服務的動力,這個國家機器的運作就會產生嚴重問題,導致政策推動效率弱化。而影響公務員失去動力,讓國家機器產生問題的原因,往往不是公務員的素質,而是受民主政治中「政治分贓」與「官職輪替」的影響。

美國行政學之父,威爾遜曾說過「行政人員對政治老闆效忠,就是尊重民意的表現」,所謂對「政治老闆」效忠,指的是有任期限制的民選縣市首長,但少數公務員為求升遷官職,政治選邊靠,其政治老闆表面是有任期的縣市首長,但實際效忠的,卻是選靠的無任期限制的民意代表。

臺灣的民主政治發展,已扭曲成同黨縣市長與同黨民代,在選舉時的選票合作共構關係,讓執政者與監督者的角色混淆。尤其,縣市長當選執政後,政治分贓制讓各級民代有機會介入行政機關的公務員升遷與官職輪調,且在政治酬庸的可能下,政府首長任用非專業的政務官來領導專業的技術官員,以致少數公務員為求官場順暢「蘿蔔找坑」,不得不為自己再找一個「老闆」來依靠,以庇護自己的蘿蔔坑。

以臺中市政府近期發生的公部門霸凌事件,不難看出其背後可能存在的「拔蘿蔔種新蘿蔔」戲碼,只是這個霸凌個案的蘿蔔拔得實在太難看了,才引發媒體關注,仗義執言,可惜,新朝的臺中市政府沒有因為政黨輪替讓行政正義伸張,倒有似前朝新官上任後的「蘿蔔大採收,再種新蘿蔔」的戲碼劇情。

威爾遜也曾引述德國政治學者Biuntschli的觀點強調,「政治是屬於政治家的範疇,行政則是由技術官員負責處理的層次」,反觀臺灣的政治與行政生態,有如「政治是屬於政客的舞台,行政則是由政客負責導演的層次」,身為政府首長、民意代表們,都應該慚愧的反省選民那一票「選賢與能」的期待,而公務員也應該思考,行政責任與公務員志節尊嚴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