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炒房」歪風金管會再祭出重手 增訂土建融曝險計

【記者岳中興/台中報導】金管會公布銀行不動產曝險資本計提新規,除了風險權數改採房貸成數(LTV)法計算外,並新增土地收購、開發及建築(ADC)曝險類別,風險權數多適用150%、高於現行的100%,除有助控管銀行授信風險,亦使建商未來推案成本提高,降低以「地養地」的「炒房」風險

為「打炒房」歪風金管會再出重手

「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CBS)公布的「巴塞爾資本協定三」(Basel Ⅲ)中,針對不動產曝險資本計提方式,改採「LTV」法決定適用風險權數。「金管會」對此公布計算方式草案,預計明(110)年6月上路實施接軌國際,但已完成準備的銀行則可提前在今年底採用。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指出,新版「LTV」法依據住宅及商用不動產曝險的還款來源,是否為該不動產所產生的現金流,區分為收益型及一般型2種,再依「LTV」高低適用相對應的風險權數,較現行採用的簡單法更具風險敏感性。

林志吉說明,若改採新版「LTV」法,房貸的貸款成數若低於8成,適用風險權數將低於現行簡單法,有助降低資金成本、提升資本適足率。而貸款成數高於8成則將適用更高的風險權數。適用「ADC」規定的土建融曝險風險權數則多適用150%,高於現行的100%。

林志吉表示,各銀行可選擇改採「LTV」法、或沿用現有簡單法,但選定後需經「金管會」同意才可更換。目前36家銀行中,合庫、台北富邦、國泰世華、新光、元大、永豐、玉山、台新、日盛及中信銀等10家已完成準備,將在今年底率先採用「LTV」法。

至於剩餘的銀行中,尚有21家銀行將在明(110)年6月前導入採用「LTV」法。不過,亦有4家銀行決定持續採用現行簡單法,1家銀行選擇既有案件維持現行簡單法、新增案件改採「LTV」法。

據「金管會」統計,若以去(108)年6月底統計數據試算,31家改採「LTV」法新制銀行的普通股權益比率、第一類資本比率及資本適足率,將分別提高0.88、0.94及1.07個百分點,對於銀行資本適足率帶來正面影響。

金管會指出,修正後的規定對於未來銀行承作新不動產授信案件的風險管理將更精確,貸款成數超過8成的授信案將加重銀行的資本計提及經營成本,可促使銀行更審慎控管不動產授信的風險管理。

為強化鑑價方式可信度及完整性、「LTV」法計算一致性,「金管會」已要求採用「LTV」法的銀行應訂定鑑價、檢視、查核的內控自律規範,並留存完整鑑價相關資料以供查核。若金檢發現銀行未符合相關要求,將要求回復現行簡單法計提並限期改善、或額外提列資本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