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販售萊豬 可獲罰鍰金七成獎金

【記者蘇永欽/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15日在市政會議中,通過修正「台中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民眾未來檢舉含有萊克多巴胺或其它乙型受體素案件,經衛生局查獲屬實並裁罰確定,將可獲得實收罰鍰金額70%獎金,希望藉由擴大市民參與監督與市府嚴查,共同維護食安。

民眾檢舉販售含有萊克多巴胺豬肉,將可獲七成獎金。(此圖非檢舉事件)

15日在大甲區公所召開的行動市政會議中,審查有關衛生局所提修正「台中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案,市長盧秀燕裁示通過,後續將移請法制局發布實施。
盧市長表示,中央將於明年起開放萊豬進口,市府堅持瘦肉精零檢出,維護全體市民食安,市府除持續加強稽查抽驗,也提出辦法修正,將萊克多巴胺或其它乙型受體素違規案列為重大食安案件,民眾檢舉經查獲屬實並裁罰確定可獲7成獎金,鼓勵市民一同把關食安。
衛生局指出,為鼓勵全民共同參與監督食安,遏止不法,衛生局此次將「豬肉及其相關產製品殘留萊克多巴胺或其他乙型受體素致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五款或第四項規定者」列為重大食安案件,民眾只要具名提供案件具體情資,經衛生局受理後依法嚴查,如經查證屬實並裁罰確定後,將按實收罰鍰金額的70%發給檢舉獎金,感謝市民對於健康維護的貢獻。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市民可透過台中市民一碼通1999專線或0800-451102免付費電話提供具體情資,只要是未經有關機關發現,並開始處理前的違法案件,可採書面或言詞口頭方式,向衛生局提供具體事證,並留具真實姓名及資料,即完成受理,對於個資等相關資料,市府將依法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