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首辦 市府推中高齡就博會

【記者蘇永欽/專訪】「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已實施,由於中高齡者職場工作經驗豐富,有相當能力及體力勝任工作,對再就業公司將有所貢獻,因此市長盧秀燕對於促進中高齡就業十分重視;為此勞工局特別舉辦中部第一場「中高齡就業博覽會」,共有20家中高齡友善廠商設攤,提供744個職缺人,由於台中市中高齡勞動力參與率近6成,他們的職場工作經驗豐富,有相當能力及體力勝任工作,勞工局為了促進中高齡就業措施與因應「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的施行,除在山海屯區共設置23個服務據點,提供一站式就業服務外,並整合中央資源,來協助中高齡就業。截至10月底,已協助6,890位中高齡及高齡者順利就業,平均求職、就業率均逾7成。

副市長令狐榮達於「中高齡就業博覽會」現場體驗就業輔具。

因應專法施行, 臺中市政府透過「推動職務再設計」、「提升雇主僱用意願」及「加強就業媒合」等三大措施來促進中高齡就業。在「推動職務再設計」方面:中高齡者常因年齡漸增,致體力或視力退化等因素,被迫離開職場,因此勞工局特別於豐原陽明市政大樓,設立「中高齡職務再設計展示專區」,並成立專業團隊,來協助事業單位,針對進用中高齡所面臨的問題,提供解決策略,及提供職務再設計,補助每人每年最高10萬元。

另外在「提升雇主僱用意願」方面:透過提供事業單位僱用獎助,如:勞工局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提供最長6個月、最多14萬2,800元之獎勵金;中央資源如僱用獎助,最長12個月、最高18萬元之獎勵金,以及安穩僱用、職場學習及再適應等計畫方案,協助推介事業單位,僱用中高齡及提升僱用意願性。

勞工局長吳威志關心中高齡就業問題。

「加強就業媒合」方面:透過23個就業服務據點,提供一站式就業服務,並創設不老高手及白金職人,分級制人才資料庫,提升媒合成功率。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於12月4日實施,在尚未施行時,勞工局已經先規劃五項中高齡及高齡就業相關措施如下:

一、辦理跨世代互助工作坊:在8月22至24日,舉辦「青年職涯品牌行研習營」中,邀請中高齡的資深工作者為青年學子,進行2場體驗式互動工作坊,協助青年規劃自我職涯發展及經驗傳承,促進青銀交流。

二、辦理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論壇:在9月25日邀請專家學者及企業界知名廠商,一同分享探討及高齡者就業趨勢、中高齡者人力資源策略及企業如何運用中高齡與高齡者,相關就業促進措施等。

三、提供銀髮人才諮詢服務:在陽明市政大樓之「特定對象個案管理站」內,新增銀髮人才勞動法令及職涯發展諮詢服務。

四、開發友善事業單位與就業機會:透過就業服務據點雇主拜訪、宣導會、說明會等各式場合,加強宣導事業單位善用中高齡特質,並持續開發更多適合中高齡者之工作機會。

五、規劃銀髮人才就業服務據點:包含協助開發中高齡所需要之就業機會及就業媒合、提供勞動法令及職涯發展諮詢服務、辦理就業促進活及推廣世代交流及合作等,將爭取中央補助經費,預計111年完成設置。

11月19日勞工局還特別在市政大樓4樓川堂,舉辦針對中高齡求職者,所規劃的全台第一場「中高齡就業博覽會」徵才活動,共有20家製造業、批發及零售業、照顧服務業及住宿及餐飲業,中高齡友善廠商設攤響應,提供744個職缺,吸引約700位中高齡民眾前往求職,並且媒合率達5成5以上。其中有企業開出薪資55,000元的職缺。

豐原陽明大樓中高齡職務再設計展示專區導覽。
數百位中高齡民眾湧到「中高齡就業博覽會」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