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家長接送7歲以下兒童可臨停 台中警察局長:從寬認定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12月1日交通新制上路,家長接送7歲以下兒童,將不受黃線只能臨停3分鐘的限制。市議員林德宇26日在議會質詢中要求,警察局應從寬認定家長的臨停行為,並加強宣導,讓市民了解新制的內容,以免誤解或不清楚,也要明確指示同仁執行新制的準則,以免發生爭議。警察局長楊源明則表示,如果家長有特殊接送需求,警局方面也會從寬認定。

林德宇要求市警局應從寬認定臨停規則

台中市議會今日進行市政總質詢。林德宇指出,交通部考量學齡前兒童生理未發展完全,且外在環境統合能力不佳,需要家長陪同照顧,遂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從今年12月1日開始,家長接送未滿七歲兒童,將不受黃線只能臨停3分鐘的限制。

林德宇表示,新制即將上路,但未看到市警局有積極的做說明或宣導,他詢問,新制適用的範圍是只有學校周遭還是任何路段?紅線有包含嗎?這些問題民眾恐怕都還不太清楚。

林德宇指出,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也已表示會從寬認定,若有民眾因此被檢舉違規,也可以持小孩的在學證明等證件申訴。他要求警察局加強宣導,讓民眾都清楚了解新制內容,也要明確指示第一線同仁在執行新制上的準則。

楊源明局長說明,如果家長有特殊接送需求,警局方面也會從寬認定,另外紅線同樣不得臨停。此外,交通大隊已做好準備,他允諾會持續加強宣導,並清楚指示同仁在執法上應採取的原則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