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心嫖客毆打未成年少女 警一分局察覺有異破淫窟

【記者張俊明/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於107年6月25日晚間接獲一位少女電話報案,指她在美村路某大樓住處,遭一名盛姓男子毆打成傷,警方趕往調查時,發現報案者17歲的未成年少女,察覺內情不單純而深入調查。

第一分局破獲未成年賣淫集團。

警方查出該少女在107年5月間透過FACEBOOK應徵公關工作,結果遇上賣淫集團應召站,將少女留置彰化縣一處公寓的2樓,每天由賣淫集團成員車手接送至彰化及台中的汽車旅館接客賣淫,每次性交易為4千元,賣淫集團每次抽頭2千元。

警方表示,一位盛姓男子嫖客喜歡上一名17歲未成年蹺家應召少女,哄騙少女離開應召站與他在台中市租屋同居,該盛姓男子因情緒暴躁,常細故毆打少女成傷,少女因害怕才偷偷打電話報警。

第一分局處理該傷害案件進而揭破容留該少女賣淫的應召站,逮捕陳、曾、胡姓等男子及盛姓嫖客。

台中地院近日審結,已將賣淫集團陳姓、曾姓及胡姓等3名成員,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分別判處1年8月至3年2月有期徒刑,其中,盛姓嫖客則依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