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成立22處「居家檢疫替代所」 共有1,283間客房收住量能足夠

【記者蘇永欽/台中報導】台中市成立22處「居家檢疫替代所」,共有1,283間客房,迄今已收住5,376位完成入境後之14天居家檢疫,收住量能足夠,市府呼籲無法在家居家檢疫者,應入住居家檢疫替代所,全民共同做好防疫。

台中市府嚴格審核居家替代所成立之各項防疫措施。

觀旅局長林筱淇表示,中市府為降低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之傳染風險,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成立「居家檢疫替代所」,並嚴格審核「居家檢疫替代所」成立之各項防疫措施,成立後亦定期於每月辦理跨局處的聯合查核,以確保各替代所之防疫無缺口。
目前本市替代所之總收住量能,足夠因應現階所有本市入境者之居家檢疫需求,此外也建立有意願成為「居家檢疫替代所」之旅館業者潛在名單,倘後續有緊急需求時,亦可立即擴增收住量能,因應未來不確定疫情。
林局長接著說,台中市的「居家檢疫替代所」,不同於其他縣市的防疫旅館,並沒有對外公布名稱。倘有需求之設藉市民,可透過民政局、戶藉地或居住地之區公所,本市就學學生可透過教育局,就業者(如產業移工)可透過勞工局等單位,申請居家檢疫替代所之入住。
林局長表示,中市府為落實旅宿防疫分流管控,減少共居者感染的風險,於109年9月16日發布非「居家檢疫替代所」之旅宿業,不得收住居家檢疫者及隔離者之公告。違反擅自收住,將裁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否則按次裁罰。希望各旅宿業者遵守防疫規定,切勿因貪利及存有僥幸心態,而造成防疫破口,增加疫情感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