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員警遭衝撞 中市警局全臺首購攜帶型「警報型警示燈」

【記者范姜豪/台中報導】近年來員警於道路執勤時,偶有遭來車追撞受傷事件,為強化員警的安全,臺中市警察局每年均會採購相關安全執勤設備,今年採購42組「警報型警示系統」,發放各外勤交通分隊使用。

中市警方首購的警報型警示燈。

該系統可於交通事故後方適當距離,建立「交通管制預警系統」無線智慧防護網,在伸縮交通錐上放置環型警報警示燈,如有車輛撞倒交通錐,警示燈在1秒內就會觸發警報裝置,發出燈光及聲響,配掛於員警肩上之肩燈也會同時發出燈光、震動及聲響警報,提醒員警注意衝撞即時閃避。

系統並配有簡便型攜行袋,可放置環型警示燈、伸縮式交通錐、手持警報器、警報型肩燈及磁吸式警示燈等設備,設計輕巧便於攜帶,有利於單警服勤或處理事故時使用。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林沐弘表示,台中市轄區多處聯外道路及樞紐要道,交通流量驚人,員警於道路上執勤風險高,為保障員警生命安全,強化第一線外勤同仁執勤裝備、改善執法器材以提升交通事故處理品質,是警察局一直以來不變的方針,以全力共同營造安全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