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井區塑膠工廠違法操作被罰720萬元

【記者蘇永欽/台中報導】環保局為全面掌握轄內空品狀況,布建微型感測器,日前發揮作用,在龍井區查獲一家塑膠製品工廠,排放揮發性有機物,依法處720萬元罰鍰,並將黃姓負責人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環保人員在龍井區查獲違法操作生產的塑膠製品工廠。

環保局表示,自107年起開始,環保局陸續於全市布建空品微型感測器,即時監控空品狀況,目前已布建861座微型感測器,今年預計針對高污染及高風險區再裝設550座,年底將擴增至1,411座,全面掌握轄內空品狀況。
日前設在龍井區西濱快速道路附近的空氣品質微型感測器,偵測到有揮發性有機物(VOCs)數值異常飆高,經環保人員分析後,鎖定一家塑膠製品工廠,聯合警察局烏日分局派員突擊稽查,發現該工廠生產合成皮過程中,使用PU樹脂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未經處理即排放逸散至廠外,嚴重影響周邊空氣品質。由於該廠之前曾因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違法操作,遭環保局查獲後勒令停工,如今再次違法從事生產,除將該公司負責人移送台中地檢署依法偵辦之外,同時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重罰720萬元罰鍰,嚴懲不法行為。
環保局代理局長陳宏益表示,由於正值秋冬空品不良好發期,環保局提高稽查頻率,加強監督各污染源操作狀況,經查獲不當排放空氣污染物,將依法嚴懲、絕不寬貸,呼籲業者依規做好防制措施,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