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要台中市檢討修改食安自治條例 盧秀燕不同意送議會修改將依法行政

【記者蘇永欽/台中報導】行政院27日函給台中市府,指出「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有牴觸中央法規疑慮,要求檢討修改。市長盧秀燕表示,台中市食安自治條例是經議會三讀通過,是為了保障食安,中央一紙公文即要地方修改,她極不認同、也不同意,將依法行政捍衛市民健康。

市長盧秀燕不同意修改「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

盧市長27日出席嶺東科技大學56週年校慶大會,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市府的確收到中央來文,要求地方廢除法律,讓瘦肉精進來,讓市民面臨吃到瘦肉精的風險,市府非常不認同、也不會同意,不會主動提送台中市議會修改自治條例,相信議員們也不會主動提案,對於中央來文,相信不僅市府、市議會及市民都不會認同。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指出,市民健康不能妥協、安全不能打折,台中市早在106年即修訂「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明訂「台中市豬肉及相關產製品的瘦肉精一律「零檢出」,經行政院核定在案,市府為保障市民健康,將依法行政,繼續執行相關規定。
針對中央明年開放美豬美牛進口,市府將推動「畜產溯源要管控」、「肉品產地要標示」、「市民健康要守護」、「違規查辦要落實」、「資訊公開要透明」5大強化作為,落實食安把關,預計11月底前完成全市「牛哥豬弟」肉品產地標示輔導,加強法規宣導及各項販賣場域整備工作。
另外,對於嬰幼兒、孕產婦、長者等族群的相關機構膳食,會加強規範使用國產豬肉,強化肉品抽驗稽查、鼓勵民眾舉發不法業者,稽查抽驗結果資訊,一律上網公開透明,讓台中市民參與監督食安,捍衛自身健康。
根據東海大學地方自治研究中心調查,美豬美牛進口政策相關議題,以20歲以上台中市民為受訪對象,結果顯示將近7成民眾支持市府維持瘦肉精零檢出政策,市民健康不能妥協、安全不能打折,希望中央聆聽並採納民眾心聲,同時尊重台中市議會審查通過的自治條例,對食安採取最嚴格標準。